CG20250929004
2025-10-18 00:00
1、具有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2、具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资格和环评报告书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
3、近3年承担过核技术利用环保验收项目不少于3项。
序号 | 物品名称 | 品牌/生产商 | 指标需求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交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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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对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主要包括:1、开展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含辐射、噪音、污水、废水及废气等检测、监测以及环保验收所需要的一切工作),规范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2、配合验收工作,完成专家召集、评审会议组织、提供技术支持,取得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意见;3、完成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及公示工作。4、配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续工作。 | 1 | 1 | 3个月 | 北京 |